首页 > 文学
与自然的融通及契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今年春寒料峭之期,朋友圈纷纷扬扬地炫爆了“探雪”图,北方的雪,终究还是落在了“南方”。这不禁令人想起前段时间看到的诗:“雪终于还是落了下来/漫山遍野的白,遮天蔽日的白/在太阳的透视中/像炫技//千百年来,雪从未下到我们这个地方/现在下了,下得透透的/这并不让我出乎意料,而似乎还在情理之中/我惊讶的是,雪落下来的快速和强硬/先是像大海瞬间翻倒/然后盐花一样/不动声色地腌泡着人间”(庞白《雪,终于还是落了下来》)。这首诗通过对雪的降临探索人与自然的关系,表达对“超自然”现象的惊奇,反思和敬畏。雪作为自然界的象征物,传递着自然的力量和循环。它的降临提醒着人们,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的行为和决策会对自然界产生影响。就像雪花融化成盐花一样,人类的生活方式和行动也会被自然所映射。

大自然中的一切不断地交流、竞争、合作和共生,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充满活力的生命网络。在这个共生共存的生态系统中,万物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形成了复杂而精妙的生态平衡。而每一个生命都扮演着独特的角色,贡献着自身的力量,共同维系着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与繁荣。

在书写自然生态这一主题上,不同地域的作家各显身手,表达生态观察甚至是身份认同。关于生态身份,托马肖在《生态身份认同》中强调,其是一种“人以自然为参照地对自我的认识,他作为活生生的存在物与大地的节拍、生物地球化学循环和生态系统壮阔而复杂的多样性紧密相连,并在此关系下认识自我。”生态身份认同是人类对自然环境观察、感知而重塑的行动、价值观和观念感受。在桂西南这个光照充足、雨水充沛的地域,山棱,野沃,四季葱茏。作家黄其龙多从桂西南山野中获得灵感,创作出一篇篇饱含诗意和哲思的散文。《与野》(刊载于《黄河文学》2023年第六期)是其近期发表,探索人与自然生态关系的作品,这篇散文发表之后,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在散文中,黄其龙与朋友跟随“鸟人”深入西南边陲弄岗,显影无远弗届而又近在咫尺的山野景象,从蓬勃的植物以及神秘悠游的动物身上感受生命存续的状态,形塑了一个于天地自然中内外相应、“诗意栖居”的自我镜像。

弄岗密林野蛮生长,长久于焉,黄其龙由“鸟人”身上沾染的香味感知到鸟人,包括自身常常做出与心灵扦格的事情,如是费尽心力于群山之间找寻各种野生“药材”以自救。譬如,鸟人虽然通鸟语,尊重万物生长密码,尊重卑微个体生命,但却在山野中搭建观鸟棚,利用其独特的声喉模仿鸟叫引诱珍稀鸟类飞出,供游客观赏,以此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喂饱“如同龙眼树”般四处散开的家庭。鸟人为了生存,不得不在苍苍莽莽的家园里“欺瞒”鸟群。他的心灵和山下的村子、田地一样,显影荒疏、寂寞。鸟人于森罗万象的山野中与鸟为伴,努力维持着生态人格的平衡性。

同样是为了生存,父亲用电瓶电鱼,拿炸药炸鱼,“处在产卵期的鲤鱼、草鱼、鲮鱼、鲶鱼、鲫鱼、青竹鱼、鳑鲏、刀鳅被他电死、炸死,电不死也炸不死的,从此失去产卵能力”。父亲围猎动物,野蛮地破坏生态,这与黄其龙守持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观相抵牾。黄其龙从生态的角度,重新审视父亲的做法,发现父亲的很多行为不合情理。父亲追求自足,却粗暴地破坏生态关系,迫使鱼群、蛇类把生存希望让渡给人类。父亲去世后,黄其龙时常想到,围猎的动物会不会啃噬他的灵肉。为了减少这种想象的苦痛,他以父为借镜,从钓鱼、收拾野外垃圾等小事约束自身,虔诚地向生态、向生命朝拜。

可以看出,黄其龙颇为注重对自然生态的直观感和深入体验,同时也强调与自然的融通与契合,形成一种自然的表达,即通过自然的形象和符号传递思想情感。在《与野》中,黄其龙始终以深入自然的真诚和敬畏去介入山野真实的场景,除了鸟人,还包括动植物的一切生命。他不仅仅去感受生活在这一山野中人的艰涩,生命退场的哀痛,还表达了一种显性的动物伦理观,即鸟与人类同,皆需“野性”、平等。当作者涉足弄岗密林,看到繁衍生息的鸟类,立马想到应该带上那只豢养的嗜睡鹦鹉,使其焕发对雌鹦鹉的性想象以及求生的本领。黄其龙于自然中洞见出了人与动物都是独立的个体,动物不应被人的行为干预、约束而衍变成附属品,丧失自主生存的天性。而当作者看到印支绿鹊吞下挣扎的虫子,即使觉得这一行径恶心,也依旧尊重鸟类的生存之道:“在它那里必是喷香的美味,动物们对食物的选择千差万别,我欣然承认这一点,我也是动物。”可以说,人与动物在求存的方面上具有相似性,二者是平等的关系。正因如此,在岿然有序的生存规律中,黄其龙坦然接受饥饿支配的“生命冲动”,见文章所述:“我知道鸡其实是鸟的一类,我一面想起印支绿鹊、竹鸡、红毛鸡、鹰、短翅树莺,一面经受不住跌到腑谷的饿,没有觉得吃鸡有罪,火急火燎地啃起鸡肉来,肉质与想象的那样鲜甜。”


编辑:庞华坚
相关稿件

版权声明:任何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北海日报社旗下《北海日报》及其数字报和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号、抖音号,“晚观北海”微信公众号,北海新闻网及其微博、北海通讯APP等媒体平台的作品(包括不限于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均须注明来源和作者,并支付稿酬。对侵权行为,北海日报社将采取维权措施,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版权合作联系电话:0779-2037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