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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需加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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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高度重视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奋力在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作出示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法治保障提出了发展目标和方向,实务中需要尽快落实和推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中法治保障体系的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崇高荣誉和“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重大使命,这是给予广西民族团结工作相当高的评价。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是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创新理论同广西具体实际相结合、同广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创新成果,是推动新时代广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是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战略工程和重大使命。

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重要内容。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三个共同愿景”之首,提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并将其纳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这是自治区党委着眼全局、展望未来,把加快广西发展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结合起来的必然选择,明确了建设繁荣富裕、团结和谐、开放包容、文明法治、宜居康养的壮美广西目标。展望未来,我们将建设更为团结和谐的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八桂大地,各族人民深度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边疆巩固安宁。

2022年5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对法治保障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主体职责的方式将法治保障建设划分为立法层面以及司法层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法治保障是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法治基础和重要保障。

但目前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存在民族立法质量不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履行监督职责不够等有待完善之处。

对此,笔者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的对策和建议:借鉴先进省份的做法和经验,提升民族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夯实示范区建设的法治基础;稳妥调整完善民族工作的政策法规,建立高效的实施体系、严密的监督体系、有力的保障体系、广泛的宣传教育体系。

首先,法治是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前提和保障。法治不彰,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无从谈起。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化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成熟程度。在法治框架下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法治建设包括三个方面:完善民族立法法律规范体系,规范执法环境;要有严格的法律监督制度;加强法治精神的培育,促使人们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理政商关系。

其次,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法治保障,需要制度先行。政府应把营造通过制度的约束和规范的成熟做法固化为制度,以清晰的政府权力清单和市场主体负面清单明确划定政府权力和企业权利的边界,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搭建有利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平台,改进公共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通过制度的约束和规范来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

再次,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还要加强道德建设。官德对社会道德、公民道德、职业道德等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至关重要,构成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商业道德是商业活动中应遵守的道德要求与行为准则,它对政商交往行为、政商关系生态具有重要影响。良好道德可优化社会生态、滋养民族团结交往、匡正不良风气、规范社会行为,成为涵养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精神营养,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思想与行为。

法治保障事关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成败得失,努力方向是积极推动各民族关系健康发展。因此,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法治保障要以保障各少数民族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依法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务为出发点和归宿,把各少数民族是否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法治保障是非得失的标准。(花育萍)

编辑:卫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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