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
地点:
北海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人:
北海市副市长 孙环志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智祥
北海市污染源监控中心主任 金先奎
主持人:
北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梁芳
北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梁芳: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北海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北海市人民政府在这里召开北海市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旨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有请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环志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吴智祥先生、北海市污染源监控中心主任金先奎先生。首先请孙环志先生作介绍。
北海市副市长 孙环志: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非常高兴与大家一起参加2023年北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人民政府,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支持和监督。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今天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家发布北海市2023年环境状况。
一、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一是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北海市环境空气质量4项指标排名全区第一,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四年全区排名第一。
二是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3年北海市列入考核的8个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100%。市级、县级共5个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2023年近岸海域优良海域面积比例为98%,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排名全区第一。
三是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2023年,北海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符合监测技术规范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处于“较好”水平;道路交通昼间噪声符合监测技术规范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处于“好”水平,与上年相比下降0.7分贝,道路交通夜间噪声符合监测技术规范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此外,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成效总体保持良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年内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二、2023年主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及成效
2023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投入生态环保和治理领域资金约3.23亿元,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线,制定印发了《北海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2023-2025年)》《北海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的工作方案,切实推动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落细,努力维护好北海市蓝天碧水净土的生态格局。
(一)持续深入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2023年,持续开展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和秸秆禁烧为重点的“春季攻坚行动”,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的“夏季攻坚行动”,以工地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等大气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秋冬季攻坚行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四季攻坚行动,为确保北海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继续位居全区第一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多措并举打好碧水保卫战。在全区率先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累计排查河流720公里;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完成47%,超过年度整治任务要求17%。北海银滩入选第二批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这也是广西首次入选的海湾;建成投运铁山东港D1临时排放口,推动A5排放管网与B3排放口连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保障有力。
(三)统筹推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联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牢牢守护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印发北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推进建立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做好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
(四)不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北海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北海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办法》,加强各类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开展“绿色护考”行动,严控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源,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五)高效开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抽查评估北海市11家涉危险废物单位,评估结果为A,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评估合格率为100%;积极推进北海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10吨/天医疗废物处置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落地,大幅提升北海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六)加强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开展辐射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动态更新我市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名录;强化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管理,实现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上传率为100%。
(七)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是市委、市政府与一县三区党委、政府及涠洲岛旅游区党工委、管委会签订《2023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全面实施河长制、田长制、林长制、湾长制。建立“一督导、二包干、三保障、四问效”的生态环境督察整改推动机制,推动问题有效整改。
(八)持续加强生态建设。通过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提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等举措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全年修复现有红树林317公顷,新营造红树林150公顷;清理互花米草261公顷;加强矿山修复治理,通过转型利用完成废弃矿山治理1090.723公顷。开展“绿盾2023”专项核查工作,梳理各类问题72个,完成问题整改62个;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线索核查,完成160条线索核查。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北海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共1163.89平方公里,占陆域和海域面积的比例为18.28%。合浦儒艮保护区中国鲎【hòu】单位样方密度再创新高,涠洲岛海域发现并识别布氏鲸60头,北海滨海湿地公园首次监测到1级保护动物黄嘴白鹭,金海湾红树林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银海区入选2023年度“中国天然氧吧”。2023年,全市自然水土流失面积从300.05平方公里,减少到289.3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情况逐年减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已覆盖1393个居民小区,覆盖率达98.86%,全区排名第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6.7%,全区排名第三;2023年北海市工作成效位居全国111个中等城市第35位,处于第二档成效较好。市主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7531.35万吨,污水集中收集率63.35%,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合浦县沙田镇、星岛湖镇获“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称号;合浦县廉州镇烟楼村、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赤西村、银海区侨港镇电建村等13个村获“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称号。累计完成102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从上年的8.48%升至28.57%;完成1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超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北海市成为全区第一个提前2年全部完成“十四五”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地级市。
(九)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北海市19个问题中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交办群众举报信访件300件,已办结295件,阶段性办结5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北海市28个问题,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问题达到序时进度。交办群众举报信访件230件,已办结199件,阶段性办结31件。
(十)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2023年,北海市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258家,其中重点管理110家,简化管理148家。全市重点减排工程实现累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146吨、氨氮175吨、氮氧化物869吨、挥发性有机物227吨。
(十一)筑牢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威慑作用。2023年,共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件9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76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9件。检查企业1412余家次,下达处罚决定书20份,处罚金额420余万元,公安机关拘留1起,实施查封2起。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北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梁芳:
感谢孙环志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记者提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北海,生态环境改善增进民生福祉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智祥:
一直以来,北海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高举生态立市大旗,厚植北海生态优势,积极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提高群众的幸福感。2023年北海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硕果累累,创下15个全区第一或全区唯一的佳绩!
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北海空气质量创有监测记录历史最好水平,4项指标排名第一,为提升广西空气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获得生态环境部肯定,得到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表扬;北海市成为全区唯一无颗粒物污染天的城市;在全区率先推行制糖企业包干处理甘蔗秸秆模式;建成广西沿海第一套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银海区入选2023年度“中国天然氧吧”。
二是银滩海湾入选第二批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是广西首次、唯一入选的案例;涠洲岛获得“和美海岛”示范称号,也是广西首次、唯一入选的海岛;北海市在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全国仅有3个地级市作典型发言);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98%,排名全区第一。
三是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优良率、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自治区级水功能区达标率均为100%,且2023年上半年水质改善程度位列全国前30名,水环境质量持续2年保持改善。
四是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总体状况稳定向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农用地安全利用率预计达到91%以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评估合格率100%,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累计完成102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从上年的8.48%升至28.57%;完成1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超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成为全区第一个提前2年完成“十四五”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地级市;土壤及辐射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此外,还有北海市排污许可企业自行监测多管合一,逆袭成为全区第一;促成广西首笔“生态贷”落地北海企业等。
记者提问:2023年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到98%,连续2年全区第一,请问我市是如何建立海洋生态治理长效机制,构建美丽海湾人居环境,提升亲海品质的?谢谢。
北海市污染源监控中心主任 金先奎:
2022年12月,我市印发《北海市全面推行湾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湾长制”。“湾长制”是在陆海、河海统筹下创建海洋污染治理和海洋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是实现海湾环境管理的制度创新。该制度包括海洋空间资源管控、陆海污染物排放管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上环卫制度实施、海洋环境风险防范、海洋综合执法监管等6个方面。将全市海域划分为6个海湾单元,以解决海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实施一湾一策差异化治理,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海湾。
“湾长制”的核心是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海湾管理保护责任制度体系,通过分级设立湾长,负责组织、协调其责任范围内的海湾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我市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总湾长,由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市级湾长,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面建成市、县、乡镇、村四级湾长组织体系,共计落实各级湾长200余名,实施常态化巡湾,定期分析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形势,做到动态监管。
“湾长制”成员单位由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林业、北部湾办、大数据发展、海洋、行政审批、港口管理、各产业园区管委会、海事、海警等26个同级部门和单位组成,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海湾保护与治理重点任务,制定出台年度湾长制工作要点,打通平级职能部门协调会商环节,强化对行业环境问题的整改督促,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凝聚起保护与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有助于解决各类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海洋生态文明。
记者提问:请问我市在厚植生态优势上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智祥:
2023年,我市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合浦儒艮保护区中华鲎单位样方密度再创新高,涠洲岛海域发现并识别布氏鲸60头,北海滨海湿地公园首次监测到1级保护动物黄嘴白鹭。红树林资源保护态势不断向好,较“国土三调”时增加了426公顷,总面积全区第一、全国第二,金海湾红树林湿地新晋为国际重要湿地。完成互花米草清理任务261公顷,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任务。2023年争取到中央海洋生态修复专项资金0.4亿元,同时,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获中央财政3亿元资金支持。累计2个镇13个村获得广西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命名,建成自治区生态环境科普基地2个、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4个,“生态+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北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梁芳:
感谢吴智祥先生和金先奎先生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宣教科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