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00
地点:
北海市新闻发布厅(北海市海城区中山路213号院内)
发布人:
赵太峰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林 强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主持人:
潘能强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潘能强: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北海市总工会2023年“送温暖”活动新闻发布会。今天,让我们向大家介绍2023年“送温暖”活动的有关情况。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出席新闻发布会的领导: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赵太峰,以及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林强。
我是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潘能强。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赵太峰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潘能强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林 强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桂媒体、自治区主流媒体、市直新闻媒体(含网格媒体)等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
下面,请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赵太峰通报2023年“送温暖”活动情况。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赵太峰: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北海市总工会对各位媒体朋友前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以及一直以来对工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今年以来全市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的相关情况向大家作个通报。
一、2023年全市工会“送温暖”活动取得的成效
工会“送温暖”活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品牌。市总工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努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2023年全市各级工会把“送温暖”活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工会干部满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走访慰问,共筹集“送温暖”资金90.97万元,走访慰问企业44家,慰问困难职工、一线职工2145人,对20名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给予“金秋助学”补助,对1名在档困难职工给予医疗救助,切实帮助职工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把党委政府的关怀和工会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
回顾今年“送温暖”活动开展过程,我们的主要做法有四个方面。
一是把送温暖活动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与“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宣传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宣传党和国家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爱。把“送温暖”活动与工会领导机关干部赴基层蹲点工作、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结合起来,以“送温暖”走访慰问为契机,工会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代表中的劳模代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职工群众开展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深入基层了解企业职工生产生活状况。今年,市总工会走访调研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困难原因等情况。慰问下岗失业、患重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特别是保障受疫情影响致困的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深入基层生产一线、重大项目建设一线、节日服务岗位一线,对劳模工匠、公安干警、驻村干部、坚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和在节日期间公共服务一线岗位的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职工群众解决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
三是努力拓展帮扶慰问困难职工覆盖面。全市各级工会多方筹措资金开展“送温暖”慰问,并在资金慰问的基础上,不断深化“送温暖”工作,完善“送温暖”系统工程,努力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市总工会积极推进“幸福企业”“服务职工综合体”等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计划,坚持从满足职工群众多样化需求出发,每年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提升工会职工服务能力,引导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做好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
四是持续做好城市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全市各级工会大力巩固拓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对困难职工家庭综合施策、精准帮扶,多措并举保障基本生活。在常态化帮扶基础上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教育、就医看病等帮扶力度。坚持“脱困不脱政策”,脱困后仍符合相对困难、意外致困标准的建立相应类型档案继续帮扶,应帮尽帮。建立健全工会系统多层次常态化梯度帮扶长效机制,对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等不同类型困难职工家庭精准施策、分类帮扶,健全致困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和帮扶机制。完善工会常态化“送温暖”机制,在职工遇到困难、发生重大疾病时,及时开展“送温暖”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
二、2024年“送温暖”工作计划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按照上级工会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常态化“送温暖”慰问活动。2024年工会“送温暖”工作将重点走访慰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困难职工、一线职工,详细了解生产生活情况、需求和思想动态;深入基层和困难地区,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走访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了解生产状况和困难成因,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工会将继续加强困难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保障,不断健全完善以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走访慰问、生活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相互衔接、层次清晰、各有侧重的梯度帮扶服务格局。
二是抓好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加大困难职工帮扶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逐一纳入“六条保障线”,帮扶困难职工解决生活、生产、就学、就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继续推进职工服务中心赋能增效和幸福企业创建试点活动,打造服务职工综合体。推动建设线下服务场所,线上服务平台,为职工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新模式。
在这里,也请大家广泛宣传工会“送温暖”工作,让工会“送温暖”活动更加深入人心,也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工会的各项工作。
谢谢大家!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潘能强:
感谢赵太峰书记的情况介绍。下面是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朋友就你们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
记者提问:刚才提到2023年“送温暖”活动,工会安排了90.97万元用于慰问,具体是怎么安排的?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潘能强:
谢谢您的提问。对于您这个问题,我们请赵太峰书记来回答。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赵太峰: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工会安排的“送温暖”活动慰问资金90.97万元,其中78.97万元用于“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全市困难职工、农民工、节假日坚守一线职工、公安干警、驻村干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等7类人员;还有12万元用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对在档困难职工与非在档困难职工开展常态化“送温暖”活动。工会“送温暖”活动严格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广西工会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工发〔2019〕4号)文件规定执行,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按照,慰问全国劳模每人不超过2000元,省级劳模每人不超过1000元,困难职工每人不超过1000元,其他职工每人不超过500元。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的常态化“送温暖”活动按照文件要求: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对某类职工开展慰问活动的,每户职工家庭慰问金控制在1000元以内。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潘能强:
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请问常态化送温暖活动中的在档困难职工和非在档困难职工有什么区别?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潘能强:
谢谢您的提问。对于您这个问题,我们请林强部长来回答。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林 强: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常态化“送温暖”活动涉及的在档困难职工是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广西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广西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广西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的通知》(桂工办发〔2022〕36号)文件要求,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且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收入标准的职工家庭,可提供相关材料向职工所在基层工会或当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建档申请。
1.在北海市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2.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
3.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
4.居住在独立矿区、企业集中生活区的离退休人员、病退和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纳入帮扶范围。
非在档困难职工是未建立城镇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依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广西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非在档困难职工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2.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3.因企业关停并转等原因造成停发、减发工资导致家庭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潘能强:
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怎样才能申请成为在档困难职工?申请建档流程是怎样的?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潘能强:
谢谢您的提问。对于您这个问题,我们请林强部长来回答。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林 强:
首先,职工本人需要向职工所在基层工会或当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建档申请,职工本人需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致困原因等情况。职工所在基层工会或当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受理申请后,会派遣2名或2名以上工作人员前往职工住处开展入户调查。
入户调查完成后,职工所在基层工会对申请材料和入户调查情况进行研究后报送至当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如建档申请由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受理的,则由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会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民政核对信息平台进行信息比对;比对结果有误的会及时告知职工所在基层工会或职工本人。职工本人对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可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至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进行复核。
最后,在信息比对无误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会在当地职工服务大厅或工会网站、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重新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报送至本级工会审批建档,并根据职工致困原因给予分类帮扶救助,救助金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潘能强:
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刚才提到困难职工服务中心会根据职工致困原因给予分类帮扶,请问具体是分为几个类别?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潘能强:
谢谢您的提问。对于您这个问题,我们请林强部长来回答。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林 强: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会根据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为困难职工提供以下救助:
一是生活救助,生活救助又分为深度困难职工救助和相对困难职工救助。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每人每月按照不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的60%档次发放,按月或按季度发放;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每人每月按照不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的40%档次发放,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二是医疗救助,主要用于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病、特大疾病、罕见病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互助保障等报销和其他部门救助后的个人实际承担部分。
三是助学救助,根据困难职工子女当前的学历水平给予助学救助。困难职工子女在接受高中、中专等中等教育时,给予基本生活费补贴,每生每年不超过3000元,按学期或学年发放;困难职工子女在接受大学本科、专科等高等教育时,给予基本生活补贴,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潘能强: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各位媒体如需继续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可与市总工会联系进一步了解。
2024年市总工会将继续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努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增进全市职工的幸福感、归属感,为建设令人向往的品质北海、魅力北海尽一份力量。
最后,感谢媒体朋友们对工会“送温暖”活动的关注和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